東府告〔2025〕41號
為加強我區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豐富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我區劃定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獵區和禁獵期
陽江市陽東區全行政區域內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禁止獵捕或進行其他妨礙陸生野生動物生息繁衍及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的活動。
二、禁獵對象
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廣東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以及國家和廣東省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
三、禁獵工具和方法
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氣槍、地槍、排銃、粘網、地弓、吊杠、鋼絲套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
四、法律責任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及本通告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非法出售、收購、利用、加工、食用、轉讓、運輸、郵寄和攜帶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域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其他
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或者其他法定特殊情況確需獵捕的,依法申辦特許獵捕證。獵捕者應當按照特許獵捕證規定的種類、數量、地點、工具、方法和期限進行獵捕。
六、監督單位及電話
陽江市陽東區自然資源局:0662—6611527
陽江市公安局陽東分局:110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陽江市陽東區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