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東分局關于擬對陽江市名匠坊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五金刀具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文章來源: 本網 發布時間: 2025-11-05 16:06 瀏覽次數: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陽江市名匠坊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五金刀具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聯系地址:陽江市陽東區支十一路(佳兆業濱江一號樓盤后),郵編:529900
聯系電話:0662-6611871
傳 真:0662-661185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陽江市名匠坊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五金刀具生產項目 |
建設單位 | 陽江市名匠坊刀剪制造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陽江市陽東區珠海(陽江萬象)產業轉移工業園五金刀剪示范園14號樓 |
環評機構 | 廣東天一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位于珠海(陽江萬象)產業轉移工業園五金刀剪生產研發基地第14幢工業廠房,占地面積1382.4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4312.9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租賃1棟四層框架結構生產廠房,其中首層分為沖壓區、拋光打砂區、水磨區等;二層分為注塑成型區、注塑原輔材料加工區、裝配成型區等;三層分為包裝區、裝配區、成品倉庫等;四層為雜物區和樓梯間。項目建成后主要從事塑料制品及五金刀剪生產,年產五金刀具約500萬套、注塑件250萬件。項目總投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 本項目營運期定員70人,均不在廠內食宿。項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時。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防治。運營期間,項目廢水主要為水磨廢水、打砂拋光廢水、清洗廢水、設備間接循環冷卻水及員工生活污水。(1)項目清洗工序需添加水基清洗劑,每2天更換一次,更換的清洗廢水與水磨廢水混合后經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水磨工序,不外排。(2)項目水磨工序產生的廢水采用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循環回用,定期對沉淀池進行撈渣,不外排。打砂拋光噴淋廢水經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循環回用,定期對沉淀池進行撈渣,不外排(3)項目注塑成型工序冷卻方式為間接冷卻,冷卻用水為普通的自來水,不添加阻垢劑、殺菌劑、殺藻劑等輔助劑,冷卻水循環使用,需定期補充新鮮水及更換;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外排的更換冷卻水和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在獲得排水許可后排入市政管網引進廣東陽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項目外排廢水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廣東陽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的兩者最嚴者。 (二)大氣污染防治。運營期間,項目產生的大氣污染源主要為拋光粉塵、打砂粉塵、焊接煙塵、注塑工序的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及臭氣濃度表征)及塑料破碎工序產生的粉塵。(1)項目注塑車間為密閉正壓車間,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集氣罩進行收集引至一套“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一根20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4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組織排放的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相應排氣筒標準(臭氣濃度≤2000無量綱)。項目廠界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廠界無組織排放的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新改擴建廠界二級標準值的要求。廠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_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2)項目打砂工序采用的是一體化濕式產污治污環保機,產生的粉塵經設備處理后經除霧器+脈沖除塵器處理后在廠界無組織排放;拋光工序采用的是一體化濕式產污治污環保機,產生的粉塵經設備處理后經除霧器+脈沖除塵器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焊接工序產生的煙塵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注塑過程產生的邊角料和不合格品的破碎工序在密閉的設備內進行,產生的粉塵以無組織的形式排放。項目產生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廠界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及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兩者較嚴者。 (三)噪聲污染防治。營運期間,產生的噪聲主要來源于項目場內各種設備運行噪聲,各噪聲源經減震、隔聲、合理布局和距離衰減等措施處理后,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棄物環境管理。營運期間,項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理。注塑工序的邊角料、次品經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產生的廢普通包裝物、金屬邊角料、金屬碎屑和不及格產品、水磨泥、打砂拋光沉渣、脈沖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屬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經收集后全部交由專業回收公司回收處理。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為廢活性炭、廢潤滑油桶、廢潤滑油及分類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應交有危廢處理資質單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