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關于陽江市陽東區管道天然氣定價及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的申請》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18〕1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4〕467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5〕1048號)和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印發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價〔2012〕266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綜合考慮本地區氣候環境和經濟社會 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我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并報區政府常務會議(八屆四十五次)審議通過。根據《陽東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八屆四十五次〔2019〕5號)精神,現就陽東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批復如下:
一、管道天然氣計量氣價
(一)居民用氣價格
居民用氣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管理。計量氣價按1:1.2:1.5比價確定居民階梯氣價。第一檔用氣量0-360(含)立方米/年,價格為4.50元/立方米;第二檔用氣量360-460(含)立方米/年,價格為5.40元/立方米;第三檔460立方米/年以上的用氣部分,價格為6.75元/ 立方米。
執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學校、養老院、福利機構等),暫不實行階梯氣價,氣價按居民階梯氣價第一、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執行(即4.95元/立方米)。
(二)公用性質用氣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管理,計量氣價為5.80元/立方米。
(三)工商業用氣計量氣價為5.80元/立方米,并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供氣價格企業可以下浮,但不得突破最高限價5.80元/立方米。
二、管道天然氣容量氣價
(一)居民自建房用戶、工商用戶、公用性質用戶的容量氣價均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二)居民用戶(一廚一衛)的容量氣價為2500元/戶。實施兩部制氣價以后的新建商品房,其容量氣價按省物價局粵價〔2007〕105號規定計入房價,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陽江港華燃氣有限公司按居民用戶容量氣價進行結算,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房價外另行向購房者收取。
三、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具體實施辦法
(一)、待新型燃氣表具技術成型后,新安裝的用戶將推行電子計量表,做到用氣量按各階梯氣量結算。
(二)、對未更換新型燃氣表具的用戶,在每一個階梯氣價結算周期內,購買第一階梯氣量的,可不限月份一次性或多次購買。同一周期內累計購買超過第一階梯氣量以上的,用戶可根據實際用氣需求及燃氣公司的提示,不限月份一次性或多次購買。
(三)、 用戶提示: 在每個結算周期內,使用“IC卡立方表”的居民用戶在購買氣量時,燃氣企業將對居民用戶分檔基數購氣量或充值情況進行提示,以便居民用戶能及時掌握自身購氣情況。IC卡立方表的居民用戶以第二階梯以上價格購買的卡內結余氣量,用戶可提出退費申請,燃氣銷售企業將予以退費或折算成下一結算周期的第一檔氣量,居民用戶也可以持燃氣賬單或燃氣IC卡至燃氣企業服務柜臺查詢。已導入表內的余量不予退款,實際余量可以繼續使用。
燃氣銷售企業要進一步豐富便民利民措施,推進服務窗口標準化建設,加強燃氣用戶檔案管理和計量管理,積極拓寬用戶付費、充值、查詢等渠道,定期對居民用戶用氣設備開展安全檢查,加快表具升級和老舊管網改造,促進新型節能高效產品的應用和普及,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四、居民用氣基本人數和低保戶減免用氣量問題
(一)、執行范圍:實施范圍為陽東區管道供應天然氣的居民、工商業和公用性質用戶。
(二)、計算單位。居民生活用氣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
(三)、多人口家庭用氣量。對確因家庭人口眾多(四口人以上)且天然氣沒有用于商業用途的,可持戶口本、居住證到燃氣公司營業網點申報,經燃氣公司核實確認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檔用氣量70立方米/年。
(四)、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后,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民政部門發證的特困戶和低保戶(同時持有特困戶和低保戶證明的只能補助一戶),由燃氣企業供氣對其免收天然氣價款的額度,每年為40立方米。
管道燃氣銷售企業應做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的前期工作,在完善收費系統管理之后,分步實施。燃氣企業應使用規定票據,并要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接受有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本批復從2019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所發文件與此文不一致的,以此文為準。請你公司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執行中遇到任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反映。
陽江市陽東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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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發改局,區府辦,區直各有關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