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陽東區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2020年,我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和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陽江市陽東區法治政府建設規劃綱要(2016—2020)》的工作部署,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現將我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如下:
一、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情況。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一體化建設,開展“一門式一網式”改革,提高政務服務大廳進駐率,整合區教育局等十二個單位綜合窗口,全面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業務運作模式。推動線下政務與電子政務整合,形成區、鎮、村(社區)“三級聯動”和實體政務、網上政務、政府服務熱線“三位一體”的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體系,提供便捷的網上預約、現場取號、在線繳費等辦事服務。建設完善11個鎮公共服務中心,改造升級172個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開展鎮、村兩級事項標準化梳理及流程配置,梳理11個鎮政務事項1205項,完成系統流程配置事項1036項;172個村(社區)政務事項1685項,完成系統流程配置事項1209項。推動公共服務向基層延伸,7個區直單位已完成事項延伸到基層,11個鎮已完成事項承接與綁定窗口工作。
二是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繼續做好全省“證照分離”改革粵東西北地區試點工作,加快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嚴格推進首辦(問)責制、一次性告知、“審核合一”等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推動民營企業扎根陽東安心發展。推進不動產登記中心信息化建設,完成數據遷移并進行了部分業務功能定制及適應性調整和改造,與區直單位和“粵省事”公眾號等接口對接。
三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繼續做好省級經濟發達鎮改革試點工作,全區11個部門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把142項政務事項延伸到東平鎮,提高鎮級審批即辦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情況。
落實《陽東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定,嚴格全區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印發《區委依法治區辦關于進一步做好重大行政決策工作的通知》,指導和規范區直各行政單位和各鎮政府作出重大行政決策的目錄、標準、程序和法律依據等,監督各機關依法行政。2020年我區制定《陽江市陽東區招商引資優惠暫行辦法》《陽江市陽東區“三舊”改造用地規劃管理技術和收費標準規定》《關于推進旅游產業發展的十項政策措施》等三部規范性文件,均依法定程序制定發布。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情況。
一是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序開展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和備案管理工作,按照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制定程序和內容合法性,嚴格管理規范性文件編號和制定發布流程。2020年全年審核規范性文件共8件。
二是抓好政府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對區直各部門、各鎮提交區政府決策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核審查。對重大事項、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行政決策,堅持要求開展專家咨詢論證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的要求進行審查。2020年,共審查行政決策7件。
三是拓寬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凡列入聽證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均要求按規定舉行聽證,未履行聽證程序的,不得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重大行政決策在決策前通過政府信息網公開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聽取、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和建議,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公開透明、合法合理,提高重大行政決策的公眾參與度,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采取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各方面意見。
(四)堅持公正文明執法情況。
一是加強執法工作檢查督導。認真落實《廣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組織行政執法督察,多次對各鎮、各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工作進行檢查指導。高度重視群眾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對群眾的來信來訪,做到有信(訪)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饋。加強執法隊伍管理,對各鎮、各單位申領《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的相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嚴格審查申領執法證人員的編制情況、在崗情況、執法類別等信息,杜絕合同工、臨時工等無執法資格人員上崗執法。大力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行政執法三項制度。2020年共受理申辦行政執法證件397件,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嚴格審核,并按照法定程序核發。
二是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全區共20個行政單位進駐“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均按規定制訂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將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執法結果、監督方式等事項在本單位公開欄等載體對外公開,明確制度執行責任股室及負責人。各執法單位均按規定制訂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按照法律法規明確重大執法決定的標準和審核范圍、審核內容、審核程序。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情況。
一是認真落實過錯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行政首長問責制度,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民主黨派的監督。行政機關認真辦理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建議,配合法院的審判活動,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
二是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送交、保密審查、發布協調、依申請公開和工作考核等機制,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2020年,我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388條,其中,區政府主動公開信息1129條,區直各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84條,其他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0條,各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72條。按照類別分,其中,機構職能類56條,政策法規類105條,規劃計劃類82條,業務工作類2517條,統計數據類52條,其他信息2576條。
三是大力推行“陽光復議”工程。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及時嚴格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通過復議案件,以案指導行政機關人員執法,提高執法水平和辦事效率,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2020年我區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7宗,辦結16宗、1宗在審理中。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按時答復并積極配合案件審查,認真落實行政復議意見書和建議書,依法嚴格執行已生效的行政復議決定。
四是做好12345政府熱線和網絡問政工作。對于咨詢和投訴信息,各鎮政府和區直各單位基本做到在7個工作日之內進行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反饋給行政相對人和政務數據管理部門,最大程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監督權。今年以來,區政府熱線服務中心共完成市12345綜合服務熱線統一話務平臺分轉的話務工單6825宗,工單按期辦結率96.38%,比上一年提升21.1%,群眾滿意率達97.6%。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情況。
一是健全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深化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到位一處理”要求,緊緊圍繞“四攻堅一聚焦”,通過開展領導干部包案、接訪下訪、排查研判,推動及時就地解決信訪矛盾,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全年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924宗,調解成功915宗,成功率達到99.02%。
二是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著力完善律師進村(社區)制度,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村(社區)法律顧問全年提供法律服務1368件次,出具法律意見書29份,參與人民調解23宗,提供法律援助8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務137件。扎實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今年共接收刑釋解矯人員250人,全部完成行政銜接工作,幫教率和安置率均達到100%。
三是廣泛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在春節前后、“4.15”國家安全宣傳日、5月人民調解法宣傳月、“5.12”防災減災日等重點時間和傳統節日中,通過各種形式的普法宣傳活動,重點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等法律法規,弘揚法治精神。同時扎實開展《社區矯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新頒布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加強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創文等專題宣傳。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情況。
一是落實區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制度。2020年度區政府常務會議學習了《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等法律法規,有效發揮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
二是深入開展疫情防控專項宣傳活動。利用“陽東普法”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載體,發動村(社區)法律顧問、普法志愿者等深入開展疫情防控專項法治宣傳活動,提高廣大群眾對疫情防控法律知識和政策措施的認知。
三是扎實開展“誰執法誰普法”評議活動。市自然資源局陽東分局、區婦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稅務局、市生態環境局陽東分局、市公安局陽東分局等6個單位“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匯報,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第三方評價機制,普法工作檢查考核等制度不斷完善。
(八)組織保障和機制落實情況。
召開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傳達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審定并印發《陽江市陽東區2020年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要點》,部署法治工作和依法防范疫情工作,推動法治陽東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2020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
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學習法律法規,將學習法律法規列入區政府常務會議議題,多次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提出指導意見。在7月27日,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參加了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在9月24日,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召開區政府黨組會議,審議《陽江市陽東區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的實施方案》(送審稿),有力推動了法治政府建設。
三、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具體表現如下:
(一)依法治區隊伍力量不足。依法治區辦和基層執法人員隊伍建設不完善,人員配置不足,在一定程度制約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有效推進。
(二)“誰執法誰普法”制度仍需大力推進。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工作開展不夠充分,“誰執法誰普法”制度應有作用未能充分發揮。
(三)行政執法行為不夠規范。仍有一些行政執法部門在處理行政案件時,對處理案件的法定程序不夠重視,行政執法部門“雙隨機”聯合執法檢查協調溝通有待進一步加強。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充分發揮推進法治建設的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統籌規劃、綜合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職能作用,督促各鎮、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要求,深入推進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活動。
(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督促組織各鎮各單位開展專題法治宣傳活動。抓好重點人群學法用法工作,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憲法知識和憲法意識教育,加大青少年學法力度,抓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積極組織動員全區廣大干部職工參加網上學法考試。
(三)努力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大力發展公證法律服務業,積極拓展證源,擴大公證覆蓋面,不斷拓寬公證業務領域。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辦案質量管理機制,提高法律援助質量水平。充分發揮律師在司法活動中的積極作用,組織律師積極為政府重大政策決策、重大項目論證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四)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完善信訪工作考核制度,進一步構建縱向聯動、橫向協作、條塊結合的信訪工作機制,加大案件交辦后的督辦力度,督導推進責任單位化解糾紛。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為群眾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法律幫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堅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序開展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和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改進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完善行政復議辦案工作規程,建立健全重大復議備案制度和指導行政復議工作,進一步推進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