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 時限 | 公開 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
1 | 政府采購信息 | 招標公告 | 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采購項目的名稱、預算金額,設定最高限價的,還應當公開最高限價;采購人的采購需求;投標人的資格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公告期限;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及時公開,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2 | 資格預審公告 | 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采購項目名稱、預算金額,設定最高限價的,還應當公開最高限價;采購人的采購需求;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公告期限;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期限、地點、方式;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地點及資格預審日期;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及時公開,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3 | 政府采購信息 | 競爭性談判公告、競爭性磋商公告和詢價公告 |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獲取談判、磋商、詢價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文件售價,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及時公開,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4 | 采購項目預算金額 | 采購項目的預算金額以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中的政府采購預算為依據;對于部門預算批復前進行采購的項目,以預算“二上數”中的政府采購預算為依據。對于部門預算已列明具體采購項目的,按照部門預算中具體采購項目的預算金額公開;部門預算未列明采購項目的,應當根據工作實際對部門預算進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體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公開。對于部門預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購項目,應當公開采購項目的采購年限、概算總金額和當年安排數。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隨采購公告、采購文件公開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 | √ | ||||
5 | 政府采購信息 | 采購文件 | 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和詢價通知書。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隨中標、成交結果同時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公告前采購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復公告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6 | 采購信息更正公告 |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采購項目聯系人和電話。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7 | 政府采購信息 | 單一來源公示 | 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預算金額;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專業人員對相關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以及專業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公示的期限;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財政部門的聯系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及時公開,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8 | 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的具體成交記錄 | 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的名稱、成交金額以及成交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等。電子賣場、電子商城、網上超市等的具體成交記錄,也應當予以公開。 | 《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 及時公開 | 集中采購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省級分網 | √ | √ | |||
9 | 政府采購信息 | 中標、成交結果 |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名稱、地址和中標或者成交金額;主要中標或者成交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或者標的的基本概況;評審專家名單。協議供貨、定點采購項目還應當公告入圍價格、價格調整規則和優惠條件。采用書面推薦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還應當公告采購人和評審專家的推薦意見。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自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公告,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10 | 采購合同 |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采購項目名稱、編號,合同編號;供應商名稱;合同內容。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11 | 政府采購信息 | 終止公告 |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采購項目名稱、采購編號,采購方式;采購項目終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購項目聯系人和電話。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及時公開 | 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12 | 公共服務項目采購需求 | 采購對象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項目需要的所有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采購對象的數量、交付或實施的時間和地點,采購對象的驗收標準等。 | 《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 | 及時公開 | 采購人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13 | 公共服務項目驗收結果 |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采購項目名稱、編號,合同編號;履約供應商名稱;驗收單位;驗收結果;驗收人員。 | 《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驗收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 采購人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14 | 政府采購信息 | 投訴、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公告 | 相關當事人名稱及地址、投訴涉及采購項目名稱及采購日期、投訴事項或監督檢查主要事項、處理依據、處理結果、執法機關名稱、公告日期等。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完成并履行有關報審程序后5個工作日內 | 財政部門 | ■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 | √ | √ | ||
15 | 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公告 | 集中采購機構名稱、考核內容、考核方法、考核結果、存在問題、考核單位等。 | 同上 | 完成并履行有關報審程序后5個工作日內 | 財政部門 | √ | √ | ||||
16 | 國有產權交易信息 | 國有企業產權轉讓信息預披露 |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轉讓標的企業的股東結構;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和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中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凈利潤等(轉讓參股權的,披露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中的相應數據);受讓方資格條件(適用于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 及時公開,正式披露信息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 轉讓方 | ■產權交易機構網站 | √ | √ | ||
17 | 國有產權交易信息 | 國有企業產權轉讓信息披露 |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轉讓標的企業的股東結構;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轉讓標的企業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和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中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凈利潤等(轉讓參股權的,披露最近一個年度審計報告中的相應數據);受讓方資格條件(適用于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交易條件、轉讓底價;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有限責任公司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競價方式,受讓方選擇的相關評判標準;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 及時公開,正式披露信息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 | 轉讓方 | ■產權交易機構網站 | √ | √ | ||
18 | 國有產權交易信息 | 國有企業資產轉讓信息披露 | 標的基本情況、交易條件、轉讓底價、競價方式、受讓方選擇的相關評判標準等。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 轉讓底價高于100萬元、低于10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期應不少于10個工作日;轉讓底價高于10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期應不少于20個工作日 | 轉讓方 | ■產權交易機構網站 | √ | √ |
附件下載:陽江市陽東區財政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docx